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,有关项目实施单位:
根据《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组织对****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*批、第*批,****年湘潭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。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*、验收范围
****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*批、第*批(见附件1)。****年湘潭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。(附件2)
*、验收方式
采用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。
*、验收内容及材料
(*)项目验收报告(见附件3)。
(*)验收材料主要包括:
1.项目验收报告(附件3);
2.项目合同书文本复印件;
3.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定材料):
(1)如申请专利,需提供专利清单;
(2)开展相关活动,请提交活动照片、活动报道及参与人员签到表;
(3)实施专利转化或专利质押融资,需提供专利转让、专利许可、专利质押融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佐证资料。
(4)根据合同内容需提交的其它相应佐证材料。
4.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:
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、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明细表、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****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;
5.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,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和骑缝章。
*、验收进度安排
(*)材料准备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,及时编写验收材料,做好验收准备,并按要求装订成册,*式1份,于****年9月**日之前将材料提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科。
(*)组织验收。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开展验收评估工作,随机抽取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,拟于****年**月**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。
(*)验收结果公示。验收工作完成后,验收结果将及时通过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统*公示,请各单位悉知。
*、验收结论
(*)通过验收:目标和任务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完成,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的,通过验收。通过验收分为*档即优秀或合格。
(*)不通过验收: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*者,不通过验收。
1.未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的;
2.所提供的验收文件、资料、数据不真实的;
3.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约定目标和内容的;
4.超过合同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,事先未作出说明的;
6.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的;
5.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。
验收结果将会作为以后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评审条件综合考虑。
*、联系方式
验收材料提交地址: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**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***办公室
联 系 人:知识产权运用科 谭诤
联系电话:****-********
附件1.****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第*批、第*批验收项目清单.***附件2.****年湘潭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清单.***
附件3.****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、****年湘潭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报告.***
********
****年9月3日
扫*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相关解读
联系客服
APP
公众号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