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(第*包)中标结果公告
*、项目编号:****************-1
*、项目名称: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(第*包)
*、中标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******
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*安市霍邱县新店镇陈埠职高学校北侧
中标金额:******元整(*******.** 元)
*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(第*包) 服务范围:第*包:史河中心校、孙岗中心校、孙岗初中、桥店初中、平岗中心校、平岗初中、实验学校、明强学校。 服务要求: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。主要是义务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清洗、切配、加工、烹饪及食堂环境卫生清理、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食堂后厨等工作。 服务时间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(与教学时间同步)。 服务标准: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,按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,考核合格。 |
*、评审专家名单:王舒生、吴刚、王良明、耿珊丽、孙玉国
*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1、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。
2、收费金额:2.***元。
*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*、其他补充事宜
(*)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,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:**.**分。
(*)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*个工作日内(周*至周*,上午8:**-**:**,下午**:**-**:**,节假日休息)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:方式*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;方式*,通过*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,上传质疑文件。
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*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,地址:*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,联系电话:****-*******。
(*)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**号--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1.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(3)被质疑人名称;
(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(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.有下列情形之*的,不予受理:
(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
(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(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(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安市叶集区教育局
地 址:*安市叶集区政府办公楼*楼
联系方式:****-*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**
地 址:*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**楼东
联系方式:****-*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*、樊工
电 话:****-*******、****-*******
*、附件
1、采购文件;
2、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;
3、中小企业声明函;
4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。
****年8月**日
附件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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